Monday, February 12, 2007

女人热衷起买鞋来,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她们虽然是生来的购物狂,却并非生来就个个懂得在鞋子上花钱。况且买鞋是件技术活儿。一眼看上的东西是不算数的。总要经常逛街的女人才会心里有数,什么样的跟高得有理,什么样的设计花哨得不难看,什么不起眼的款式当得了百搭。一双鞋要舒服、漂亮、配得起衣柜里的衣服;穿的机会多之外,还要经得起折腾。这些标准一概符合的概率小得可怜,是以女人看到了心仪的鞋子,往往不管不顾地花血本买下来。

男士的鞋子,若要质量模样牌子都拿得出手,价格绝对便宜不下来。女士则不同。天价的鞋子不到季末也开始打七八折,那价钱设得,叫你绝对买得起,可是买起来又会冷不丁地心疼。这种策略的杀伤力往往只有在信用卡帐单上才能充分显示出来。

到这里为止我们说的还是理性消费的女人。她们买东西精打细算,对于款式和价格都能够做出恰如其分的判断。众所周知,这类女人所占的比例是微乎其微的。大多数女人走的是两个极端。要么大量囤积拿不上台面的便宜货,要么一心盯着不打折的名牌货。后者单靠自己的信用卡一般难以长期承受这样大的打击,因此常有他人信用卡作为坚强的后盾,其强大的杀伤力也一般显示在没有充分心理准备的那个倒霉后盾身上。

传说中的买鞋狂人乃是伊梅尔达马科斯。当年这位风韵犹存的夫人下台的时候,全世界的报纸都睁大了眼睛盯着她的四千多双鞋。当时我还在上小学,听到这个数字只觉得眼前一黑。要等到二十多年以后,才咬着指甲发现,对于许多女人来说,有几百双鞋子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高跟鞋、中跟鞋、平跟鞋;高筒靴子、中筒靴子、低筒靴子;黑色、棕色、米色、白色;凉鞋、跑鞋、拖鞋——每式两双替换,搭配组合起来已经几十款。手头稍有松动,家里存货就直奔上百双而去。碰上对鞋子有特殊癖好的主儿,看见心爱的鞋子神魂颠倒,不顾一切先买下来,以后才考虑新买衣服手袋皮带墨镜搭配之,则间接成本接近无穷大。买鞋的钱,不过是个引子罢了。

欲望都市中凯瑞见鞋眼开,遭了抢只苦苦哀求窃贼放过她新买的当季高跟鞋。爱鞋如命者我见过一个,乃是办公室里的菲裔同事。她来应聘那天,办公室一众女职员对着她的高跟鞋艳羡不已,进而苦苦哀求主管雇她进来做事。她果然不负众望,不重样儿的鞋子穿了一个月有余,最绝的是无论穿那个色系的衣服,都必然有同一颜色的鞋子来配。这女孩子见到心爱的鞋子,不顾号码地买下来,宁可随后送给同事也是好的。那些叫人眼花缭乱的美丽鞋子,一般美国店里连见都见不到,大多购自菲律宾。主管也是女人,一日终于忍不住蓬勃的好奇心,半赞叹半嫉妒地问她:“你怎么有这么多双漂亮鞋子!”这菲律宾女孩子耸耸肩膀,非常大方地回答:“It’s just a Pilipino thing!”闻之方才恍然,二十多年前真是冤枉了马科斯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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