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6, 2005

与高跟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上班四个月以后,春天也过去了一半。夹脚凉鞋都重见天日。洗过澡之后我盘算着第二天要穿的衣服,决定给脚趾甲涂上和凉鞋相配的颜色。

整个冬天没有留心过自己的脚。灯下细细一看,我大惊失色:这是我的脚吗?颜色发红,几个小脚趾上被磨出了老茧,常与高跟鞋摩擦承重的几处都粗糙得不成样子。而且,自大脚趾以下,那几个小脚趾头大概是承重的缘故,全都迅速变得粗壮起来。总而言之,这双脚去年还包在运动鞋和棉袜里面养得白白嫩嫩的,我不能相信这就是同一双脚。涂完趾甲,看来看去,有万念俱灰之感。

从懂事起,就盼着有朝一日穿细跟皮鞋,在我看来,那是长大成为女人的最佳标志。然而真到了可以随意穿高跟鞋的年纪,却发现自己实在无法handle二寸以上的细跟。曾经买过一双高跟细带的紫色凉鞋,穿去上学半天之后就寸步难行,结果是在雨里赤脚拎着凉鞋走回了家。

在商店里试过各个牌子、式样、高度的高跟鞋之后,我渐渐有了一套理论。那些细细跟儿,尖尖头儿,模样纤细优雅,号称Made in Italy的高跟鞋,价钱大都十分昂贵——贵还不打紧,关键是这种鞋子,做得再好也无法在水泥地上履步如飞超过二十分钟。它们造来就是为了踩厚地毯的,柔软的地毯才能恰如其分地化解高跟带给脚掌的压力。并且穿了这样的鞋子,就要细心爱护双脚,treatment,趾甲油,去粗皮,一样都不可以少,才不至于一双脚被细带高跟鞋衬得粗糙难看。当然丝袜是不可以少的,就算每个月勾破两双,一年也要买两打。衣衫、手袋、妆容、头发,可以想见都会因为要配合那种小姑娘朝思暮想的优雅女人味儿而细心打理起来,各项支出随之疯长,叫初出茅庐的新鲜人捉襟见肘。接下来——穿高跟鞋既没法走长路又没法开车,护花使者必不可少,得要有时间有财力开一辆好车接来送往……到此处我们已经陷入了一切庸俗言情小说男财女貌的窠臼。我的结论是,高跟鞋乃是女人堕落的根源。

刚开始坐办公室,觉得有了穿高跟鞋的充分理由,还傻乎乎兴奋不已;上班四个月以后,我的脚被高跟鞋折磨得苦不堪言,最初的新鲜劲儿早就过去,每每坐在cubic里面我就偷偷把鞋脱了一脚蹬开。开始在四处寻摸着要买一双优雅便宜的平跟鞋,却发现挑到一双好看的平跟鞋更比买高跟鞋辛苦一万倍。

上周开一个为期三天的会议,全程穿正装。第二天早上,我们这组的秘书雪儿看见我,道声早安,下一句就问候道:“你的脚还好吧?”这话来得有些突兀,我愣了一小会儿,再一想,可不是么,吃苦的不只是我一个人,高跟鞋乃是所有OL的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