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14, 2005

毕业记

毕业1
毕业之前一个月,这若干年来没做的功课所带来的恶果全都反映出来。为了答辩忙了个四脚朝天。我常常忙里偷闲地奇怪,前几个月我到底做了些什么。那些准备CFA的时间,是不是应该多花一点到论文上。并且最后CFA我也没能考。那天我正在和导师作最后的meeting。

总而言之,周三我去机场接妈妈的时候,次日要做presentation用的幻灯片都还没做。当天晚上我花了两个多小时做了一套三十多张的powerpoint。第二天带妈妈去Riverside,中途在中国城喝早茶,下午接着改了改幻灯片。我一直觉得对于要讲什么不太有底。不过准备了几个可能被问到的问题,review了一遍手头有的数据。总之接到妈妈之后,心就已经散了。

周四下午三点答辩。一开始紧张讲得结结巴巴,P教授皱着眉毛问了若干问题。回答过那些问题之后我反而轻松了。说了一个半小时。到快结束的时候P教授又问了一个比较难回答的问题,大致是你既然有这些数据,为什么不做一个disequilibrium得模型分析。要说这种问题会在这个时候跳出来,全怪我跟P教授平时交流得太少。还好我反应得比较快,立刻说,要建立这种模型来分析,最起码需要一个对于credit market利率的靠谱的估计。但是私人借贷占据了市场的2/3以上,而私人借贷的利率又无法估计,因此无法确定均衡。然后讲了几点无法估计利率的理由。又给了三个做biased估计的方法。再给了若干个benchmark利率,和私人借贷利率作比较。最后得出结论说,虽然我们不可以估计均衡利率,但是可以看到银行利率下市场不出清。这个问题回答得比较圆满,然后他们就再也没有更多问题了,答辩变为讨论。出去等结果的时候听见P教授先开口说,这个presentation真是做得很好。过了一会儿宣布我通过。我妈在期间一直在旁听,高兴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导师打趣说,你知不知道你女儿在Acknowledgement里面说我“最后”要感谢我的父母?我闹一大红脸,因为以前并没感觉lastly用起来有这么个意思。导师又谆谆教导我说,你得给改成lastly but not leastly。

几位后来陆续对我说,你这个presentation做得非常好。我心想,典型的我的风格。最后没人说我research做得好,但是大家都会说,你presentation做得很好。奇怪的是,我明明是一个粗心得叫人无法忍受的人,可是临了不知道为什么,表面功夫总还能唬住人。

这天回家的时候,我反复地想,怎么都不能相信,我就这样通过了答辩,毕业了。回家已经不早了,我给朋友们发群体信件说,从今天起,请认真地管我叫Dr. Li~ :))


毕业2
我很奇怪我是怎么毕业的。印度丫头曾经告诉我,她父母觉得她是一糊涂人,成天丢三落四,心不在焉。等到她大学毕业,硕士学位到手,她的父母还不敢相信,跟她说:somehow you managed to do all these... we don't really know how you managed. 莫尼卡也跟她妈妈说,要是我能读完博士,岂不是每个人都能读完?此刻我也有同样的感觉。

过去的五年,此刻我想起来仍然想要深刻地忏悔。我选了最容易考试的科目,最宽松的老师,顺利地拿到dataset,然后挑了一个没什么人做过的题目。我开题时候的committee,以及答辩时候的committee都是经济学系和商学院最强的。在YY和LY等人被韩国教授逼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成天不睡觉的时候,我正在为大学里没能好好放肆的那些时光进行完整的资本主义补课。旅游。博客。专栏。替一大堆不靠谱的小企业主做无数商业计划。翻译。各种形式的腐败。三教九流地认识人。恋爱和分手。每年一次地玩命学习一会儿,然后安然度过六月份。

我知道我可以做得更好。可是我没有做得更好的动力。我常想我入错了行,每三四个月我就认真地考虑退出。可是我从来都没有下定决心放弃,很大一个理由是父母的期望,另一个理由是,说实在的,我做学生做得十分逍遥。结果是,两年后我拿到硕士,还在犹豫着要不要走。等到开题之后,拿学位就变得如此顺理成章。

毕业3
我毕业的这一年,我的导师也同时退休。实际上他在两周之后就要出发去纽约定居。为了他退休,系里周五整天开了一个Symposium,午餐会,晚上他的老友G教授又在家里举行一个欢送晚餐会。

今年有七八个学生毕业。去年G教授已经退休。当时我的导师为他致辞说,我不理解Keith为什么要这么早退休。他显然还可以做更多的事情。惋惜之情,溢于言表。现在G教授走了,只时不时在系里露一下面;导师的若干学生包括我都毕业离开;导师自己虽然觉得起码还能工作个十几年,也终于选择了退休。他的另一位认识了将近四十年的好友R教授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R教授笑说,Aziz退休,我是唯一的受益人。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多做一些因为相隔遥远而没机会做的交流了。可是导师这一走,系里整个发展专业就终于凋零下来。发展和计量,英国派和美国派,在这个小小的学校、小小的经济学系里曾经闹得一塌糊涂,不可开交。如今这样的争端再也不会有了。

午餐会上,系里现在的Dean简短致辞,送给导师一幅UCR书店的钢笔画,四面留白,我们轮流签字。可是那些宽宽的白边上,十几个人的签字也显得十分寂寥。秘书拍下照片,即时洗出来送给导师。他的朋友从各地赶来,大家挤满了四楼的大厅。导师说:P教授原本告诉我,我来就行了,什么都不用说。可是我现在必须要说几句了。我不知道我何德何能,能从这样多的朋友那里得到这样多的爱。他说到这儿的时候,大家的掌声打断了他。

导师顺着把他多年的老朋友点了一遍。他记性非常好,因此能够记住几乎和所有老朋友相识的时间和场合。他说,我出生是是英籍印度人,后来成为巴基斯坦人,再成为孟加拉人。现在我有美国国籍。当一个人有了四个国籍的时候,国王和地域都很难再成为他生命的动力。至于宗教和神祗,自从我十几岁起就不再是我生活的一部分。这些年来,驱动了我的研究和生命的是我的朋友。

接着他引了一首泰戈尔的诗,念得极动感情,然后气氛变得十分sentimental。这一刻起,我忽然发现我对于毕业,原来也残存着许多恋恋不舍。

毕业4
下午的seminar我悉数参加。第一个是R教授做的关于中国农村收入差距的实证分析;第二个是G教授做的一个特殊session,名为A Tribute to a Friend: A Brief Assessment of the Contributions of Aziz Khan to Development Economics。我得以知道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琐事,比如导师在年轻时候是激进的学生运动领导人,后来被孟加拉公派来美留学,因为政治左倾而被拒了签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今他已经是美国公民。想想也对。导师和G教授都同情共产主义,退而又支持渐进改革。

在讲座的结尾,G教授很动感情地说,我和Aziz在这将近二十年间,每周都要一起喝若干次咖啡。我们一起喝掉了几千杯咖啡,吃过了几百顿饭。随着这几千杯咖啡我们交换了无数对于大家深感兴趣的话题的思考。我感觉这几千杯咖啡时间就如同一个postdoc program,Aziz的智慧、见解和超人的记忆力,让我的graduate education得以延续。这几句话说得极为sentimental,我看看导师,只见他闭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

G教授家的晚餐会和毕业典礼冲突。我只得放弃晚餐会。

毕业5
我没想过我会真的读完博士。我没想过我会顺利答辩成功。我也没想过我会真的租了一套袍子,穿上了去参加两个小时十五分钟那么长的毕业典礼。可是当我没头苍蝇一样撞进毕业学生排队准备进场的大厅,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穿上袍子,看见同班那几张熟悉的面孔冲着我笑的时候,我还是毫无预警地兴奋了起来。

黑袍黑帽,蓝黄色相间的肩带。帽子太大,一直往下滑落。我披着头发,此刻深恨没有把它盘起来。典礼在大草坪举行。苏格兰乐队。正襟危坐两个多小时。后来入夜,天气很凉。和Chancellor握手的时候我没看到旁边的照相机,闪光灯亮的时候大概正好在翻白眼。并且我听从妈妈和其他同学家长的摆布,后来脖子上戴了orchid做的花环,照片上看起来不伦不类。我就这么带着夏威夷式的花环,穿着不合身的博士袍子,在拍了一堆呆瓜一样的照片之后,毕业了。

毕业6
连续三天,我每天带着妈妈去Riverside。先是答辩,后是毕业典礼,再后来是committee member之一的U教授请我们午饭。

U教授家我其实是第一次去。他夫人我也是第一次见到。U夫人看起来比教授小不少,为人十分爽利。他们的独生女儿居然还在上中学。U教授家的房子不在老城区,而在UCR后面的山上,景观挺好,布置十分简单干净。和G教授和导师家那种繁复华丽的布置相比,完全不是一个风格。我很难说清楚我喜欢哪种风格更多一点。

U教授一向忙得颠三倒四,我从没有机会和他多谈。并且我做的题目他了解得也不太多。毕业之后,反而有时间多说两句。我渐渐发现,毕业之后,我对于这个学校、这个系,以及系里的同学,开始有了一点儿感情。

毕竟是待了四年多的地方。早十年,谁能想到,我最好的时光,就在这个典型的美国大农村式的小城度过了。

前几日收到Z的信,说他已经去中部某校做教员。TN这个周末要前往马尼拉开始新工作。SW去凤凰城。HX去亚特兰大。莫尼卡去纽约。艾伦去英国。大家短暂相识之后,又四散奔走。我二十一年的学生生涯就此画上了句号。

泰戈尔说: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们已经飞过。

Sunday, May 15, 2005

关于北京

关于北京(一)
今天在CND上看到一个帖子,名为《北京:一百个不该来的理由比不了一个留下的诱惑 》。觉得是那么回事儿。

人在一个地方生存,无非两方面的要求,就是身心舒适。北京在生活方面稍稍欠奉,这辈子都不会有上海那种刻意逢迎的小康感觉。可是也有好处,比如实验话剧、北图和旧书店。还有些好处未必每个人都喜欢,比如菜场、拥挤的公共汽车和多嘴的出租汽车司机。如果把秋天、潘家园、雍和宫和筒子河都算上,那么北京还可以算一个安家落户的好地方。

很多东西的定义在北京和上海都是不同的。比如酒吧、小剧场、书店、乐队、小服装店。在北京的很多娱乐场所是精确地按照混在北京那帮人的品位兴趣去设计定义的。在上海你找不到这样的地方。上海有自己不变的标准,你唯一的选择是自己也成为那个标准的一分子。

很多好处,要住久了才会慢慢发现。我的一个感慨是,只有北京的实验话剧院门口,开场之前半个小时,能看到那些长直发高个子不化妆穿恤衫牛仔的年轻姑娘。她们对于商人模样的体面中年人统统报以白眼,对于身边长得好像强盗的长发年轻人却百依百顺。在其他的城市这样的姑娘是很少的。其实在北京也越来越少了。并且她们的黑色长发上开始出现了挑染的颜色。

关于北京(二)
始终觉得,南方的城市是漂够了之后定下来居家过日子的地方。北京不一样,因为北京太大了。

做学生的时候,一群同学骑车一个多小时从西城到首体,坐在最便宜的位子上看着国安踢球,并且克尽职守地骂娘。我和白菜下学的时候故意绕远,在筒子河的柳树下面消磨掉多余的日光。在下雪的冬天里,我挤不上公共汽车,所以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积雪,从学校走到地安门,景山,沙滩红楼。我听过的浪漫故事包括,在他们刚刚认识的那个傍晚,声和他的初恋女友手拉着手走出宿舍,从中关村到西直门走了个来回。在我们还习惯步行和骑车的时候,距离永远都不是太大的问题。对于那些漫长的距离,每个人心中其实反而有暗藏的感激。

后来渐渐地就开始打车。在三环上堵得水泄不通,又无计可施,干瞪眼,觉得自己的生命都没法控制。从安贞到三元桥的短短一段路,对于我来说已经长得无法忍耐。于是妥协,总约朋友在上岛咖啡和鹿港小镇见面。天知道我是多想念地安门的羊肉串摊子和崇文门外那个卖糖炒栗子的老头儿。

从哪儿到哪儿,动辄就是十公里。北京够大,也因此而冷淡。这里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标准。喜欢做人上人的人因此找不到感觉——再怎么努力,这个城市的一大部分也是冷淡的。也许你有钱,也许你有型,也许你满腹经纶。但是,在你的小圈子之外,没有人care。

正因为这点儿冷淡,你永远有出人头地的动力,也永远有一点儿对自身渺小的清醒认识。即使是在觥筹交错酩酊大醉的夜晚,那点儿渺小也始终像针似地刺着你,让现实始终风筝线似地拉扯着你的理智。受不了这个的人都选择离开了北京。他们在上海找到彻底High到最高点的感觉,那些灯红酒绿吴侬软语让他们可以淡忘北京的冷淡和心不在焉。

北京的夏天穿吊带衫是很舒服的。太阳也许毒一点儿,但是来来往往的人群目不斜视,不会有奇怪的目光。所以,我早说了,这是个爱谁谁的地方。不止一次,我曾经在上海被形容实在猥琐的小瘪三不放弃地盯梢尾随。在香港被所谓的星探问七问八。在京都和洛杉矶被不靠谱的中年人无数次殷勤搭讪。在有过这些不愉快的经历之后,北京的街头对我来说完全是阳光灿烂的。我感到安全、放松、嚣张而快乐。

初中快毕业的时候,我13岁,刚到北京,想家,害羞,并且不爱说话。坐在白菜的车后座上,阳光透过树荫斑斑点点地照在身上。两个差不多年纪的男生骑车和我们并肩而行,其中一个开口说:“同学,你们是二十五中的?”
我不说话。白菜回答:“是啊。”
那男孩说:“几年级了?”
白菜说:“要中考了。”
“很辛苦吧。”
白菜说:“是啊。”
然后那男孩子也沉默了。然后他看出来我是不打算开口说话了,所以扭过头来冲着我很失望地说:“同学,你怎么不理我啊。”
我和白菜都笑,他们也笑,然后我们在交通灯处挥挥手,就分开了。

在北京被搭讪的经历,大致若此。所以这是多么可爱的城市和多么可爱的男孩子。


关于北京(三)
我和WY,个子一样高,又以同样的分数考进同一个系,并且住在同一个寝室。我父亲是武汉人,母亲是上海人;她父亲是上海人,母亲是武汉人;我从武汉来到北京,她从上海来到北京。她住在仓库里,我住在违章建筑里。住房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一件令人不快的回忆,犹如年久失修的墙壁上那些斑斑点点的黯淡水渍。

我在姨妈家里轮流打了几个月的游击之后,终于和爸妈一起搬到了南城的一处小平房里。地方在牛街附近。那儿有着曲曲折折的小胡同,鱼龙混杂的大杂院,以及最有北京特色的胡同串子。我们住的房子是大杂院里的一间,大概7,8个平方米,以前的主人自作主张把房子往外扩了一点儿,生生修出一个小厨房。房间里放得下一张小床,一张沙发,一个书架,一个冰箱,一张书桌,一个五斗橱。我们在武汉时候的家具,这个时候都放在城市最北边的一个角落里。爸妈睡床,我睡沙发。

小屋子照着旧式房子的样子,有很高的屋顶。听得见老鼠在横梁上飞奔而过。冬天我们生炉子。升大学的那个元旦我从昌平折腾了7个小时回到家里,家里空空如也。炉子熄灭了,空气冰冷。我没有脱棉袄就开始生炉子、做饭,带着种奇怪的热忱。夏天回到家的时候倒是不一般地凉快,因为没有窗户,又有高大的树荫。墙外面是公用的水池,因此墙皮受潮渐渐剥落。爸爸把很多张彩色的挂历糊在墙上,色彩斑驳,十分奇异。

生活因为我要升学而变得非常简单。早上六点起床,爸爸做早饭,送我出门坐公共汽车。傍晚我回家,看报纸,吃饭,看书。爸妈为了怕吵我,索性连电视都不再看了。每个晚上在9点半的时候就早早结束。我时常庆幸爸妈是有理智的人,虽然有长长短短的怨气,却能克制,并不多争吵。否则在那间不到十平米的小房间里,我是无所遁形的。

隔壁住着的女人,年纪都不大,可是成天晃在院子里,据说是下岗。很多个夏天晚上听见他们搓麻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我醒来,他们的牌局都还没有结束。男男女女一旦吵起架来,再荤的话也都一齐招呼,我从来没听过人骂那么难听的话,能一骂就持续半个一个钟头不停。几年之后我从那个院子里搬走的时候,听什么样的脏话我也没再脸红过。


关于北京(四)
在我比现在还年轻的时候,在剩下的八个月里,我每天都会盼着冬天的到来。白昼在五点钟的时候就草草结束。走出学校的时候,路灯已经在路上投下长长的影子。大街上的嘈杂都在这样早的夜色面前失了颜色,变成无关紧要的背景。我喜欢提前到来的黑暗,因为它遮蔽了周遭的一切,让我有片刻隐藏了自己的错觉。在这种错觉还没有消失的时候,我举手投足都是自在的。而当白天到来的时候,我每一秒钟都在担心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像个不成熟、没有性别的小女孩。

电车从厂桥、北海、景山、沙滩、东四、东单一路堵过去。运气好的时候,靠窗户的位子空出来,每走过一盏路灯,我就看见自己的脸在车窗玻璃上刷地明亮起来,再暗下去。

后来HW告诉我,他在那些漫长的坐垫车的过程中认识了一个女孩儿。每个周末放学之后,他都会跑到那个女孩家里,消磨掉半个下午。因为两人不同校,竟奇迹般地躲过了家长和老师担心的目光。而那个时候我面对喜欢我的男孩子,总是来不及地退避三舍。电车上的一个小时,全叫我拿来做白日梦了,从厂桥一直做到崇文门。

崇文门是个乱七八糟的地方。这里离北京火车站只有半站路。外地来北京找机会,又茫然不知应该找什么机会的年轻人,都汇集在这里,几百上千号人,缩着手和脖子,在同仁眼科医院门外一蹲就是一天。他们大致是在等工头来这里招人。这儿有个名字,叫做“崇文门三角地非法劳务市场”。隔三差五,几个巡警过来巡视,人群做鸟兽散,本来就很宽阔的人行道一下子显得更加空空荡荡,灰白色的塑料袋、碎纸屑和旧报纸飘得满地都是。

这里往南走不了两分钟,就是东单公园。虽然只有几步路,但是公园门里门外却像是两个世界。外面是喧闹的劳务市场,里面是安静的树林。有时候堵车厉害了,我会从东单下车慢慢溜达回家,一路浏览七七八八的小店。可是路过东单公园的时候,我从来都没想过要进去——那儿有点儿什么东西叫我心神不宁。我一直要等到五年之后才懂得东单公园在同性恋的圈子里是那么出名的一个地方。那间公园已经和公园里经常游荡的人一样,有了躲避和排斥异类的本能。

昨天读完了白先勇的《孽子》,忽然明白,其实在每个城市里,都有一个这样的公园。


关于北京(五)
其实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心里一直都拿北京当作自己的家。其实我在北京住了不过七年而已。我在美国,这已经是第五年了。住得虽然优哉游哉,不过踏实的感觉还是没找到。

那天看见北京鸟瞰图,吓了一跳。那么多高楼,刻画着一座缺乏个性的城市。今天看到另一篇文章,题目耸动,叫做北京沦为二手香港? 好在skyline是不算数的。在那些钢筋水泥千人一面的大楼下面,其实还隐藏着真正的北京。在飞机上是看不到的,住下来慢慢才会懂得差别。

大姨临走的那一年里,白菜从放学的路上摘下一切植物的花叶,夹在信里,配上文字,一封封寄到南京。我画了十几张小小的卡片,卡片上是每个国家的小孩子,那些卡片后来也一张张寄给了大姨。直到大姨过世,那些信和卡片,又回到我们的手里。

后来我们去雍和宫,傍晚时分没有游客。春天,风刮得很大。那些铃铛清澈的声音响彻天空。我们上过香,并不离开,在空荡荡落了叶子的庭院里仰头看着天空。有鸦群呼啦啦地飞过。我想起北岛的诗:乌鸦,这夜的碎片,纷纷扬扬。

Tuesday, April 26, 2005

与高跟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上班四个月以后,春天也过去了一半。夹脚凉鞋都重见天日。洗过澡之后我盘算着第二天要穿的衣服,决定给脚趾甲涂上和凉鞋相配的颜色。

整个冬天没有留心过自己的脚。灯下细细一看,我大惊失色:这是我的脚吗?颜色发红,几个小脚趾上被磨出了老茧,常与高跟鞋摩擦承重的几处都粗糙得不成样子。而且,自大脚趾以下,那几个小脚趾头大概是承重的缘故,全都迅速变得粗壮起来。总而言之,这双脚去年还包在运动鞋和棉袜里面养得白白嫩嫩的,我不能相信这就是同一双脚。涂完趾甲,看来看去,有万念俱灰之感。

从懂事起,就盼着有朝一日穿细跟皮鞋,在我看来,那是长大成为女人的最佳标志。然而真到了可以随意穿高跟鞋的年纪,却发现自己实在无法handle二寸以上的细跟。曾经买过一双高跟细带的紫色凉鞋,穿去上学半天之后就寸步难行,结果是在雨里赤脚拎着凉鞋走回了家。

在商店里试过各个牌子、式样、高度的高跟鞋之后,我渐渐有了一套理论。那些细细跟儿,尖尖头儿,模样纤细优雅,号称Made in Italy的高跟鞋,价钱大都十分昂贵——贵还不打紧,关键是这种鞋子,做得再好也无法在水泥地上履步如飞超过二十分钟。它们造来就是为了踩厚地毯的,柔软的地毯才能恰如其分地化解高跟带给脚掌的压力。并且穿了这样的鞋子,就要细心爱护双脚,treatment,趾甲油,去粗皮,一样都不可以少,才不至于一双脚被细带高跟鞋衬得粗糙难看。当然丝袜是不可以少的,就算每个月勾破两双,一年也要买两打。衣衫、手袋、妆容、头发,可以想见都会因为要配合那种小姑娘朝思暮想的优雅女人味儿而细心打理起来,各项支出随之疯长,叫初出茅庐的新鲜人捉襟见肘。接下来——穿高跟鞋既没法走长路又没法开车,护花使者必不可少,得要有时间有财力开一辆好车接来送往……到此处我们已经陷入了一切庸俗言情小说男财女貌的窠臼。我的结论是,高跟鞋乃是女人堕落的根源。

刚开始坐办公室,觉得有了穿高跟鞋的充分理由,还傻乎乎兴奋不已;上班四个月以后,我的脚被高跟鞋折磨得苦不堪言,最初的新鲜劲儿早就过去,每每坐在cubic里面我就偷偷把鞋脱了一脚蹬开。开始在四处寻摸着要买一双优雅便宜的平跟鞋,却发现挑到一双好看的平跟鞋更比买高跟鞋辛苦一万倍。

上周开一个为期三天的会议,全程穿正装。第二天早上,我们这组的秘书雪儿看见我,道声早安,下一句就问候道:“你的脚还好吧?”这话来得有些突兀,我愣了一小会儿,再一想,可不是么,吃苦的不只是我一个人,高跟鞋乃是所有OL的噩梦。

Saturday, March 19, 2005

河蟹

年纪小的时候看红楼梦,对于其间男女情事懵然无知,勾心斗角也不得要领,倒是书中每次提到吃,都叫我食指大动。王熙凤的茄鲞,刘姥姥的瓜果,宝琴的烤鹿肉,还有什么玫瑰霜茯苓膏,我在小学三四年级上就能如数家珍。那时候最喜欢看的一章要数大观园里喝烧酒咏菊花吃螃蟹那段儿,记得最清楚的不是宝姐姐林妹妹明里暗里较劲儿,而是贾母说的一句话。当时丫头们给上了几屉点心,其中一种是一寸来长的小饺子。老祖宗问什么馅儿,下面人回说螃蟹。老祖宗皱起眉头说:“油腻腻的,谁吃这个!”

想当年我看到这段的时候,正是河蟹价格最贵的时候。每年秋季螃蟹上市我都馋得两眼发直。这从小吃大的东西忽然之间吃不起了,真叫人难受得肝肠寸断。那个老太太居然放着螃蟹不肯吃,我读到这里顿时抓狂不已,恨不能立即跳进书里把那屉蟹粉蒸饺据为己有。等到看到琥珀和平儿拿着满黄的螃蟹壳打猫架,更加痛恨这帮暴殄天物的小丫头,从此昧着良心拒不承认平儿是美女。

昨儿在鼎泰丰吃蟹粉小笼的时候,老祖宗那句“油腻腻的,谁吃这个!”忽然就跳进脑海。鼎泰丰是绝对跟油腻沾不上边的。台湾人做出来的小笼包子,肉精得很,蟹粉也放足了分量,入口微甜,吃多少也不会觉得腻味。可是总觉得差了点儿什么——也许就是那个微油的劲儿。在上海人开的馆子里吃小笼包,汤水滴下来,如果凉了,会微微呈白色,是猪油的缘故。非得有那么一点儿油,吃在嘴里才会觉得滋润多汁。

河蟹买回家来,连稻草都不拆掉,就搁进大号锅里直接蒸。最开始还听得到那低等生物钳子吱吱啦啦划锅壁的动静,暂时同情心泛滥。等到“笑渐不闻声渐悄”,香味儿开始从锅盖缝里往外钻,同情心就被战胜一切的喜悦感压倒了。那壁厢妈妈一定已经准备了镇江香醋,一点儿酱油,加上糖,浸着半碗姜丝。一家人围坐吃螃蟹,掰开壳的时候看到满满的蟹黄,成就感真是非同小可。母螃蟹黄多,可是公螃蟹的膏也很香。每次我都要踌躇很久,才能做出艰难的选择。

我对螃蟹的其他做法一直没有兴趣。在我看来,什么面托蟹,葱姜蟹,都是因为海蟹本身味道不够好而不得不作的加工。吃清蒸河蟹不必配菜,顶多就一碗白粥,才不会干扰了那纯粹的鲜味儿。当然佐以热过的烧酒,更是无上的享受。

Sunday, March 6, 2005

你才是老外

你才是老外

朋友给我讲过这么一个故事:他和国内来开会的老朋友见面,在西区一处著名的意大利餐馆吃晚餐。免不了大家八卦一番,说说现状,砭砭时政,怀念北京的同时也顺带着嘲笑一下美国的诸多“土”处。酒足饭饱,大家琢磨着要请侍者帮忙合个影。正在商量,邻座一位老美探过头来,拿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说:“要不我来帮忙吧。”大家被吓一大跳,聊起来才知道此人以前在成都住过两年,与中国渊源颇深。说话间几位中国人都不免有些尴尬。他们拿中文侃大山,没想到调侃美国的话悉数被邻座听在耳里。虽然邻座很有风度,并不在意,还是有种背后八卦被抓一正着的狼狈感觉。

我不敢说美国人有多了解中国。不过在洛杉矶,会说中文的美国人并不在少。我所在的研究所就有这么一个家伙,因为工作关系,一年得有八九个月呆在中国,别说普通话了,闽南话广东话上海话统统门儿清。他在单位里见了我开口就说普通话,似乎说中文是天底下最天经地义的事情,全然不顾边上的老美们听得大眼瞪小眼。其他同事也有不少跟中国扯得上关系——要不然有个华人男朋友,要不然从小在华人扎堆的学校里长大。一位资深研究员本来和中国全不搭边儿,却去河南领养了一个中国女儿。他们就算说不好中国话,也多少能听懂两句。要是有人跟他们说句国骂,他们是决不会误认为那是什么好话的。

研究生院的同学里也有这么一位会说中文的鲍伊,他在北大进修过两年,又跟一个ABC的华裔姑娘有过一段情。鲍伊是喜欢炫耀自己中文的。在系里迎面碰上了,他会微微一躬,周到问候:“小姐早上好。”礼貌太周全了,叫人忍不住笑出声来。鲍伊去中国超市买菜,拿中文问出纳小姐“多少钱”,后面一位中国老太太吓了一跳,回头跟老伴说:“哎呀,这个老外会说中国话啊!”鲍伊听了,回头对老太太慢悠悠地说:“在这里,您才是老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