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11, 2008

野花

从15号往南,据说有个Lake Elsinore,花开得正到好处。这是我没听说过的名字,和我不算太熟悉的地界。我一路开着车,一路心里犯嘀咕。每每循地图去个特远的地方,我内心深处都隐隐约约有些不安全感。或许我本质上是个山顶洞人,对于一切现代技术包括GPS都有着农民伯伯那样固执的不信任。可是跟着一张地图或者一台小小的机器走到几百英里开外,发现自己要转的高速,要走的出口,要停的那条街居然真的就在那儿等着你,难道不是件挺匪夷所思的事情?难道不会是因为我思故我在,或许这世界完全是个唯心的存在?

15号和60号的交口往下,Ranch的牛羊排泄物味道熏得人要死要活。强忍着开了十几迈,开始看见周遭的山坡。我在半沙漠里住了几年,知道这些如今水草丰沛的山坡在夏天不过是光秃秃的红色石头。只有雨水充足的年头,冬天,山坡上才绿得赏心悦目叫人想起新西兰的牧场。也只有冬天,雪后,东面的群山才显出白雪皑皑阿尔卑斯山似的气势。简而言之,冬天的南加州压根就是个欺骗性极强的commercial。一个个弯转过去,到了Lake St. 下来走了一圈,没看见太多花。恨恨地想难道我们受骗了?然而打个U
turn回去,立刻看到身后山坡上满山遍野的花海。我不记得看过开得这么嚣张的野花,因此它一定是客观存在,绝非唯心。要从花和花之间取道走上山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每条路都被盛开的花给覆盖住了。颜色太鲜明,花形太完满,压根不像是真的。正午的太阳下面我被金红色的花眩得睁不开眼睛。

后来再去Cabazon,据说outlet后面是一带花海,过去一看发现十分失望。那些雏菊虽然好看,但八成是人工撒种,绝非浑然天成。真要看家花,就不必大老远跑这一趟了。

Monday, March 10, 2008

08年购包记

衰老的标志无非是莫名其妙冒出来的白头发,化妆之后明亮一大截的肤色,以及对于手袋首饰日益膨胀的占有欲。在2007年的尾巴上,我终于长叹一口气,决定我要拥有一个奢侈品等级的手袋。从这一刻起,我正式接受了自己成为大龄女青年的现实,并开始了旷日持久的handbag shopping历程。

原本我对手袋真的没什么兴趣。在Loehmann’s和Nordstrom Rack里摸爬滚打多年的我,花在包上的钱最多不过70块上下。这价位上我可以轻松买到二线的牌子,偶尔也能捡个漏买个Prada或者Versus啥的。多年来我维持着极佳的心理平衡,直到今年年初为止。

今年年初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个名唤Neiman Marcus的Department store,把自己extra 50% off的广告打了个震天响。此消息一经传开,立即在恋包成狂的女人中间引起轰动。NM是老牌精品店,并不擅长网上卖东西,因此sale做得十分粗糙。打折的手袋每天都有新货放上去,时间完全无法预期。可怜诸多职业女性,不比幸福的家庭主妇有大把时间可以慢悠悠血拼,被迫在会议和会议的间隙爬上网站一遍遍刷屏。此役涉及的手袋数量以百计,包括Gucci,
D&G, Burberry, Ferragamo, Prada等一线大牌,折扣程度可达60%以上。每个手袋放上网站几分钟内就告售罄。许多买家为了不错过机会,只要看到有存货就马上下单。就算下了单,也有可能收到NM的撤单通知。又有许多人买了之后肉痛,立刻反悔退掉。到后来买的糊涂,卖的也糊涂。成交的单被撤掉,撤掉的单又寄出来。有人竟然一口气花几千块买了七八上十个包,真堪称叹为观止。

扯远了。我与这件事本来全不相关,但出于看热闹的考虑,把这场sale从头跟到尾。两三个星期下来,我惊讶地发现我对于手袋的价位接受程度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在此sale之前,如果有人跟我说花一千块买了个手袋,我会在心里暗暗嘲笑道:羊牯!在此sale之后,我看着一线牌子的包在500块以下就感觉跟拣了便宜货似的。整个holiday season没买什么东西的我,此刻心里蠢蠢欲动,有个唧唧歪歪的小小声音在耳边嘟哝:买了吧买了吧别再等了干脆给自己买个包吧。这念头一起,就再也无法收拾。

美元疲软,股市低迷。Google的股票六个月前直奔750而去,如今不到430,看来还得接着跌。超市里吃的用的全都涨了价。当年油价上了2块钱一加仑大家花颜失色,如今它$3.7一加仑了,也只得打碎牙齿往肚里吞。我当年买的一块Burberry羊绒围巾不过90块,今年号称打折,$188一条,大家跟不要钱似地疯抢。LV和Chanel从不打折,每年不慌不忙涨个百分之十的价,如今看来简直是最妥当的投资。其他一线牌子若折扣够大,将来出售也亏不了多少钱。这投资逻辑大抵似是如非,却坚定了我花钱的决心。一旦有了理论依据,接下来就是买哪个包儿的问题了。这应该不是个苦差事,我乐观地想。

事实证明我彻底错了。在我八年的shopping生涯中,从没有比这几个星期过得更为痛苦的。问题出在几乎是90度直角的learning curve上。无数大牌,无数大牌的无数season,这无数season中间出的无数个包的名字,无数个不同的尺寸……要看到一个包就能认出它到底值多少钱,对于压根没买过名牌手袋的我来说简直是难于上青天。更糟糕的是,在看了无数不同各个季节的设计之后,我的审美观犹如吃多了辣椒的舌头那样变得麻木之极再也尝不出味道。一个新的手袋放在我面前,要问我好不好看,我竟得犹豫半天拿不定主意。买东西买到这个份儿上,真犹如面对一场没有把握的期末考试。

阅包无数之后,晚装包,职业装包,休闲包……wish list在不知不觉中越来越长。网站看得我眼晕,头疼,心动过速。每天要查一遍若干网站新上的减价货,更成了种哑巴吃黄连的负累。这时候就觉得LV和Chanel简直是天下最好的包。既没有减价因素需要考虑,二手货又能卖个好价钱,买起来放心大胆许多——只可惜我并没那个预算可以烧掉一千刀。终于在某个周末,我再也无法忍受看不见摸不着实物的痛苦,做出重大决定,驾着我的小兔子出门扫荡去也。

Nordstrom, Bloomingdales,我把wish list上的包统统试了个遍。出门试包果然是英明的。网站上看起来亮眼的包,放在店里大多是我不会选的。三分媚有点儿邪的亮皮D&G,实物怎么看怎么比价格要cheap一多半;端庄大方的MMJ
Dr. Q,皮子硬得要命,背在身上大得夸张,镜子里的我犹如收拾了行囊准备逃命的难民。至于Marc
Jacobs那些艳光四射的Stam,我估计也得长高十公分增肥三十磅,看起来尺寸才比较合理。一圈走下来,我的自信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当然,心里长的草也被拔了个差不离。抱着最后的希望我冲进了LV店。这个周末晚上的八点半,LV店里空荡荡的只有三个导购和我一个顾客。我咽了口口水,尽量不去直视门口的黑人门卫,站在柜台后面检阅自己指甲油的白人小姑娘,和笑容满面向我逶迤逼来的日本老太太,专心看架子上放着的手袋。须知这可是我第一次孤零零深入这样吃人不吐骨头的名品店啊。眼看已经被逼到了墙角,一咬牙一横心,我摆出最无所谓的姿态向老太太一口气要了七个包。这些摆在架子上明明光芒四射的好东西,挂在我身上怎么看怎么都不妥帖。我不动声色地说声谢谢然后在六道咄咄目光的追击下落荒而逃。此役终以我啥都没买而胜利告终。

包,我还是没有。买包的心,死了一多半。在看到其他人发疯似地抢购名牌包的时候,如今我的反应已经变成了不怀好意的冷笑。真真冷暖自知啊。那些闪光的,金属的,嵌亮片的,镶宝石的,摆在店里华丽丽的,挎在身上相当寒碜的,原价一两千的折扣店里两三百的……买了号称是timeless其实进了衣柜不再出现的,更有甚者,几十几百个手袋搁在家里权当摆设的……那个手袋的世界有不一样的mentality和审美观。我惊为天人的手袋,却被别人贬为垃圾。热卖中的Chloe Paddington,Fendi Spy, 我则翻来覆去怎么看都不得要领。从Stam, Epi, Edith中抽身出来,仿佛一场轰轰烈烈的show落了幕,剧院外夜色清凉。我从车的后备箱里找出当初花20刀买的Reaction手袋往身上比了比,还别说,看起来比两千刀的手袋顺眼二十万倍。

后记:有位小美女上个月一口气买了七个手袋。在她某天贴过NM的一个打折的Ferragamo之后,我意外地跟着她贴的link买到了Marc by Marc Jacobs一只由$500打到$160块的白色手袋。我的购包历程由NM引发,还终结在NM上。跟着有钱有闲恋包狂们在fetish的边上打了个转,俺也算是抢了个NM的deal,人生终于又完整了一回。全活儿!阿门!

生活在洛杉矶

淑女和流浪汉

喜欢圣文森悌(San Vicente)大道并不需要太多的理由。自海边一路驱车过来,路两边只是安静而连绵不断的树荫。路中间的分隔带宽约一个半车道,是绿茵茵的草坪。草带中央每隔几米 就种一棵树,平缓的树冠好似一顶顶撑开的阳伞。这些树大多有了年头,枝繁叶茂,也有新栽的高不过两三米。树枝并不直,伸展的样子如飞天手臂,蜿蜒妩媚。整 个春天,这树几乎不长树叶。从灰白色的枝杈上盛开出无数殷红的花朵,在一地青草衬托之下,有种咄咄逼人的炫目,火辣辣地几乎就要哗一声灼烧过来。左近一家 生意极好的咖啡店名唤珊瑚树(Coral Tree Café)。我这才顿悟这开红花的树有雅字如斯。

那样的花火会一直烧到春天的尾巴上。夏天开始的时候,树冠上开始布满着绿叶,温婉低调不起眼犹如路边每一棵乔木,似乎致力要将蜿蜒的枝干连同红花的记忆一并抹个干净。春天里每个周末,都是一如既往的好太阳。带本书到街角的咖啡店里坐上半天,看来往的车里惊鸿一瞥的兰宝坚尼(Lamborghini),或者来往的行人里赏心悦目的年轻女孩子,时间就慢悠悠地滑过去。在这间咖啡店混迹几个月后,我意外得知这个地点曾是本地一家著名的意大利餐馆,O. J. 辛普森的前妻在这里用过她最后的晚餐。那些娱乐报纸上捕风捉影的八卦似乎一下子都华丽丽地活过来了。

咖啡店里的人三教九流。时间一久,从电视小明星到无家可归者全都混了个脸熟,咖啡一杯在手,太阳晒得人轻飘飘地找不着北,大家聊起天来也轻飘飘地言不及义。有时候我从书里回过神,注意到窗外经过的陌生人。一大早上山锻炼的骑车人三两成群地停下来买咖啡。一个穿棕色靴子和短裙的年轻女人停下来逗报箱边上拴着的一条狗。一个醉醺醺的老人蹒跚而过,表情严肃,头顶的棒球帽上写着"越战老兵(Vietnam Veteran)"。一个流浪汉靠着墙边坐下,伸直了腿,墙挡住了他的身体,我只能看到一双新得很突兀的纽巴伦灰蓝色跑鞋,和一双没有穿长裤和袜子、浮肿发紫的腿。穿瑜伽服苗条结实的年轻女人来来去去。家庭主妇拎着"健康食品超级市场(Whole Food Market)"的购物袋打马路中间旁若无人地横穿过来。一个光头戴眼镜的人把脸贴在我面前的玻璃窗上,徒劳地向咖啡店里张望,玻璃把他的鼻子压成一个可笑的红色物体。在这 一切的背后,无数汽车以完全一致的速度不慌不忙地驶过。崭新的、满是灰尘的、撞扁了车门的、豪华的、滑稽的。所有这一切,在经过我面前的时候 都从容不迫地向我片刻打开了他们生活的一个窗口。

流浪汉是这城市颇为独特的一道风景。洛杉矶被称为"全美流浪汉之都。"即使是在这里,西洛杉矶,退休和没退休的有钱人、大学教授、雅皮和好莱坞小明星扎堆的富人区,也四处可见流浪者的身影。有个剧作家朋友言之凿凿地说,这些流浪者都是从寒冷潮湿的其他州迁徙过来的,他们在南加州找到了充足的阳光,从此拿这儿当家再也不肯离开。

某天我和同事开车去见客户,被结结实实地堵在车流里动弹不得,心急如焚。从高速路往下望去,赫然看见高速路边的绿地,一棵参天榕树下搭起了一个帐篷。两个流浪汉正躺在睡袋上晒太阳,脚边上还扔着几个啤酒瓶子,模样极为悠闲洒脱。我和同事看得半晌做不得声,想想自己成天忙碌早出晚归连太阳的影子都看不到,赚来的工资也是缴税补贴街头流浪汉一日三餐,一时间只恨投靠丐帮无门。

单位门口时常见到一位很有派的流浪汉,人高马大,全幅家当都穿在身上,一块破旧的毛毯拖在身后犹如长袍的下摆。每每落霞满天,在他身上镀出金边,身后拖出一道长长的黑影。他面容严峻,走得很慢,头仰得高高的有种不可一世的气派。这,就是传说中的Vagabond King吧。在他身边,手提大包小包购物袋时髦手袋的女人们轻倩地掠过,对这流浪汉视而不见,顶多厌烦地皱皱小巧的鼻子。对于她们来说街头衣衫褴褛的流浪者们不过是个透明的存在。然而他们顽强地流连于洛杉矶每个最时髦的去处,似乎在提醒,那外表光鲜的名品店,意大利餐馆,和蝴蝶般穿梭其间的绅士淑女远远代表不了洛杉矶的全部。

一个城市和许多个城市

西洛杉矶的富人区——这当然不能算是地道的洛杉矶。可什么又能算得上地道呢?提到洛杉矶,跳入脑海的关键词首先是好莱坞,犯罪率,比佛利山(Beverly Hills),日落大道(Sunset Boulevard),罗敦道(Rodeo Drive)。然而缺了市中心的摩天大厦,多明戈坐镇了多年的歌剧院,放着日出印象和鸢尾花的盖蒂中心(Getty Center),以酒吧夜店闻名的银湖区(Silver Lake),各个不同族群聚集的城中之城,华人聚居的圣盖博(San Gabriel)市Valley大道上几百间脍炙人口的中餐馆,甚而与都市生活完全无关的荒凉海滩,绵延的森林和山区,周遭的雪山……,又怎能还原出个真实完整的洛杉矶?当朋友问我洛杉矶是个怎样的城市,我总是语塞。要寥寥几语把洛杉矶说清楚几乎是不可能的。要面面俱到同样是不可能的:这城市包容了太多的元素,各种不同阶层、人种和民族的文化在无数或大或小的冲突中奇迹般地共存。Crash那样的故事天天发生,然而那是电影,生活要远为简单平静得多。

每天早上六点五十分,门外轻微的开门关门声,两双皮鞋下楼梯的声音。这是隔壁那个堪称双面娇娃的中国女孩和鬼佬男朋友上班去了。七点三十分,楼下的洗车铺开始用高压水 龙头哗啦啦地刷洗地面。七点五十分,老墨卖快餐的餐车在楼下停住,开始飘出垃圾食品特有的香味。八点零五分,出门上班,面对犹太老板和韩裔同事。午饭,跟泰裔朋友吃日餐。下班买菜,卖肉的墨西哥老哥拿卷舌头的英文请教我一个人要多久才吃得完一斤肉馅。有时候一天到晚竟看不见几个正宗安格鲁萨克逊人,因此有时候会片刻糊涂,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洛杉矶的市民来自一百四十多个国家,讲二百二十四种不同的语言。小韩城,小东京……在这些城中之城你可以吃到地道的各国美食——当然也得习惯面对语言不通的困扰。在这座城市里生活,犹如在许多个城市里同时生活。

我不止一次地琢磨,一个城市怎么能有这么多不一样的表情。或许洛杉矶为人诟病的城市规划反而成就了它。太多文化藉着都市蔓延(Urban Sprawl)而找到了各踞一方相安无事的空间。每个社区都有自己鲜明的个性,洛杉矶的特色,正是它容纳了这样多截然不同的个性。文化之间的融合则是从容不迫,循序渐进的,像墙头缓慢而顽强生长的枝蔓。久而久之,社区与社区之间变得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洛杉矶给人宽阔的生存空间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让人学会彼此容纳。

在洛杉矶生活最为幸运之处,还在于做什么事都有令人目不暇接的选择。论烹饪,既有昂贵精致的法国和日本餐馆,也有便宜大众化的埃塞俄比亚手抓饭和好吃不贵的韩国烤肉;论购物,罗敦道上有最新款的名牌,名品折扣店里则萝卜白菜一样堆着便宜的过季品。论艺术,歌剧院和美术馆自不待言,威尼斯海滩(Venice Beach)的街头涂鸦同样有惊人的气势。周末的消遣更数不胜数,东西横贯四十英里的圣塔莫尼卡山区(Santa Monica Mountains)有走不尽的山道和看不完的植物和动物;长达七十六英里的海岸线,冲浪潜水都是流行的好运动。花半天时间沿着海滩骑自行车,或在夕阳西下时候支个烤架BBQ,一个周末的下午就这样不慌不忙地过去。一二月滑雪,三四月看野花,五六月摘樱桃…… 城市与非城市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在洛杉矶生活,感觉有点儿像吃菜品繁多的自助餐。

一点雨水和许多沙漠

在东岸生活过的人往往对洛杉矶颇为不以为然,觉得这城市浅薄没文化,是都市蔓延坏到不能再坏的榜样,并且交通状况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然而这些都不碍着洛杉矶人口以每年十几万的速度增长。我曾经问过一位熟识的老教授为啥舍得离开常春藤名校和东岸诸多朋友搬到南加州定居,老先生给了我个意料之外的答案:因为每天想打高尔夫球就能背上球杆出门从不用担心下雨。"此外,虽然这地方没什么历史,"毒辣的大太阳下面老头儿举着杯酒眯着眼睛笑得很豁达:"可是天气对我们老两口的关节炎实在有好处。"

我没吃过关节炎的苦头,却能理解老教授的逻辑。的确,从东海岸来到南加州,很难不赞叹一年足足十个月的好阳光。这如同一个人时时刻刻咧着嘴微笑而从不疲倦,都是上帝才有能耐赐给的奇迹。我到美国后的第一个房东是个亚利安裔的老太太,成天忙里忙外,闲时穿比基尼坐在楼下游泳池边晒太阳。原先该是个金发碧眼的美人儿,如今一身松弛的肌肉只能叫人慨叹岁月的力量不可抗拒。我向她说起北京的秋天,落叶和大风,她睁大眼睛赞叹道:"啊,那多好!这么说来北京是有四季的!"我本能地觉得一年有四季不算件值得大惊小怪的事儿,不过也只好陪着她哈哈大笑。

在这个十个月旱季两个月雨季的城市里,没有四季更迭的提醒,时间的维度仿佛都被简化了,生活和衣柜都变得简单了很多。洛杉矶地区只有沿海窄窄一带算得上地中海气候,往内陆走两百公里就是沙漠。整个城市用水都要仰仗自北加引下来的雪山融水。旱季里几乎没有什么降雨,绿色的山坡若缺了人工灌溉很快就变成寸草不生的沙漠。二月前后是雨季,只有两个月,大部分时间也不过是连绵的阴天。空气少有的潮湿,天边厚重的乌云低垂,把环绕洛杉矶的群山都遮个严严实实,隐隐有出尘之概。阳光只间或从云间闪过,哗地投下一片淡淡的金色,一切又都旋即褪为黑白。等到雨过天晴,空气被洗刷得清冷干净,能见度极好,看得见远处山头上堆积着未融的皑皑积雪。沙漠久旱逢雨,野花就轰轰烈烈地绽放,雏菊和罂粟把漫山遍野都染红了,那样的姹紫嫣红衬着气势磅礴的雪山作背景,美得有些不太真实。

住在洛杉矶的人习惯白天热晚上冷干燥明媚的沙漠性气候,却不知道如何应付下雨的天气。偶尔有个雨水稍微丰沛的年头,市政府就紧张得要申请自然灾害援助。公寓漏雨见怪不怪,山体滑坡、房屋倒塌也时有耳闻。高速路上水淹金山,车祸此起彼伏。今年就是这样一个年头。一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我坐在打好的行囊边上,对着电视屏幕发呆。原本要北上到优胜美地国家公园好好度个周末,无奈这计划被一场自北向南横扫整个加州的暴雨雪打了个七零八落乱红满地。交通大动脉五号高速竟然封路三天——要知道这可意味着南北加之间依靠大货车的公路运输陷入彻底瘫痪。我瞪着手里已经付掉的租车账单 ……怎么也不能理解自己做旅行计划的时候为啥竟没把天气因素给算进去。可见我在不知不觉间也被洛杉矶的好太阳宠坏了。我忘记了天底下还有坏天气这回事儿。

再好的菜吃多了都难免厌倦。每年在旱季的那十个月里,人都仿佛被太阳吸干了水分,开车经过海边时候,总会忍不住贪婪地呼吸几口湿润的海风。每次下雨的时候,阴沉沉的天气里,我的心情都会像马蒂斯的油画那样温暖明亮。

在这里和在别处

添说,他不介意洛杉矶单纯浅薄没文化,他热爱洛杉矶一成不变的好太阳。添是好莱坞成百上千个郁郁不得志的剧作家之一。他住在比佛利山下老旧而昂贵的公寓里,落地大窗是一整扇华丽的雕花玻璃。据添说,那扇玻璃是工厂给本地西班牙天主教堂定做雕花玻璃窗是的废品,真正的古董。图案虽然略显怪异,可是色彩艳丽非常。夕阳照进来,一室天堂似的光亮。为了这缤纷的光线,添宁可整个冬天忍受寒风把整扇玻璃撼得吱吱呀呀,也不肯迁就他上任女朋友另换一间温暖舒适的新公寓。

我们坐在添的公寓里就着夕阳喝咖啡的时候,他凝视着雕花玻璃的表情十足温柔。这座公寓已经有了几十年历史,这对于这位剧作家来说有着特别的含义,因为在洛杉矶,任何东西过了二十年就可以和历史文物扯上关系。这个地址有着比佛利山的邮政编码90210。添每天早上带着头盔骑自行车沿蜿蜒陡峭的山道冲到比佛利山半山,在那里呼吸清晨的空气,眺望灰蒙蒙的洛杉矶市中心那几座高楼。天晴的时候,他可以看得到长岛的海景。添有一辆手动挡没有空调的跑车,乃是1989年的Acura。下午时候,他经常敞着车窗顺九曲十八弯的日落大道一路开到圣塔莫尼卡海边,在那里的咖啡屋和漫画书店消磨上好几个小时。不,他不愿意失去这个邮政编码,他不愿意离开这间公寓。

添每年都卖一两部剧本给电影公司,至今为止,还没有一部剧本被挑中、改编成电影。好莱坞这样的剧作家太多了,大多数剧本被买断之后都就此没了消息。凭卖剧本的收入,维持生活还是可以的,要出人头地却是遥遥无期的事情。

照添的说法,好莱坞并不适合他这样的高加索人发展。原因是电影公司十家有九家属于犹太人,打不进他们的圈子,就难以有大的突破。添觉得自己唯一的机会是抢先押中下一个潮流。《杀死比尔》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添暂时成了狂热的漫画爱好者,逢人就侃大友克洋和押井手。然而这潮流淡下来了,押错了宝的添仍然淹没在籍籍无名的剧作家群中,继续努力寻找下一个机会。

夏天的时候,添告诉我他终于负担不起昂贵的房租,打算搬去圣地亚哥与朋友合住。几个月过去了,添还是没有离开洛杉矶。上个月,我听说他四处在打听洛杉矶哪个区买房子还有升值的潜力。在我的电话上有一个留言,问我可不可以为他投资提供些专业意见。也许他终于无法靠写剧本来维持生活。不过我想,添最终是无法放弃洛杉矶的。我理解添的感受。

一年之前我有个机会可以离开洛杉矶换份工作。更好的职位,更好的收入……那几乎是不用想就可以做出决定的事情。然而每天早上我醒来,想到要离开几年来去了无数次的咖啡店和楼下的小馆子,想到将要去的城市连绵的阴雨和单调的族群……莫名其妙的恐慌就会让我彻底抓狂。当这份工作offer最终因为其他原因告吹的时候,我的兴奋简直多于遗憾。

我想我到底还没有做好离开洛杉矶的准备。这城市有种野草般的生命力,吸引着特立独行想要过种与众不同生活的人们。种群和文化大大小小的碰撞和摩擦,都市与自然,奢侈与破败,快与慢,新与旧,种种极端的对比和反差仍能时时给我新鲜的体验,我享受这种感觉,甘之如饴。洛杉矶自有它安之若素的节奏,路上每一步四周的风景都如此饱满,我从来无暇去旁顾别处。生活就在这里,时时扑面而来,如假包换。